
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是人类在20世纪末确定的又一个节日。为满足人类日常生活、商业和农业对水资源的需求,联合国长期以来致力于解决因水资源需求上升而引起的全球性水危机。1977年召开的“联合国水事会议”,向全世界发出严正警告:水不久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继石油危机之后的下一个危机便是水。1993年1月18日,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
对于身边司空见惯的“水”,相关的法律你了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第八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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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甚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有不少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重新修改,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还有水污染防治的标准、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实施的情况,以及重点流域、重点湖泊、重点区域治污的措施、法律责任落实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明确界定了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权,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其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公众和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第五十八条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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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的源泉
是人类不可缺少最重要的物质资源之一
我们的生命一刻也离不开水
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不应该等到“世界水日”才重视
更不应该等到水资源枯竭才醒悟
为了世上的每一滴水被更珍惜对待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
每一天都应该是“世界水日”
